大多数儒家与道家伦理思想均走另一方向并依赖于人性本身。孟子指出,人的本能反应会预知儿童要落水并采取行动救助。每人内心都有这种本能,道德便贯穿其中。条件是人类的感情没有麻木,而每个人的身心没有瘫痪。不道德与麻木的形象非常说明问题。这是一种平庸的伦理,没有报应,没有灵魂的拯救,与自然没有矛盾。在上行伦理中,尽管中间有些照应,但没有过分的努力人类便最终像果实一样成熟了。虽然事先什么都说明不了,还是令人想到只要不做坏事便能修成正果,宽恕苍蝇的人便宽恕了人。在孔孟之后几个世纪,非暴力与佛教的怜悯便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不仅改造而且还扩展了它。上行伦理实行的是善意之举,从根本上说,没有自责,没有赎罪,没有忏悔。它们要适意的生活,将尊重建立在不近人情的敬畏及难以接受的抗拒上。因而罪恶相对来说不是首要问题。而在西方传统里,这一直是十分令人担忧却找不到答案的悲剧性问题,在中国则完全被忽略,为了简单容易的答案,尽可能地做好人。然而,人类的意义在西方也存在,但并不同等重要,因为上行伦理在此更加脱离社会,自愿与自由之间的相互影响超越了自然与实现之间的相互影响。尽管如此,在伊壁鸠鲁主义与蒙田的写作中,我们仍能看到上行伦理中好的例子。
六、伦理与政治(Ethique et politique)
类型上的对立是很明显的:西方的传统以大大小小、多少有些微妙但是不可避免的断裂、距离的方式来表现伦理与政治的关系。相反地,中国的传统更喜爱模糊或双重性原则。我们来举一个例子:强与弱的关系。将弱转化为强对于很多中国思想家来说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只须了解控制方法。这一转变可以完全是精神上的(对智者来说)、政治上的(对官员来说)或两者均可。道家以水为象征,认为以长远的观点来看水胜于石,智者因此应像水一样灵活而柔软。如此看来,尽管西方人的表象不完全说明问题,比如他们更同情弱者,在普遍的弱势中拉平一切人类的价值;但是,这与西方传统上喜欢悲剧、英雄与谦逊的态度仍然相去甚远,不管哪种不同的色彩催生了教会(Ecclésiaste)与至福(Béatitudes)或皮浪的怀疑论与斯多葛主义。中国人认为,对于弱的偏好并不是通过伦理对自然的逆转或修正,而是对自然的一种深深的依附。事实上弱反而更强,而假如我们保持明智的话,强大在相对意义上也不错。在上行伦理中得出这一结论并不奇怪。
伊壁鸠鲁主义把人里面的智者与神作比较,在他的理论中,天性与其说伟大不如说尚合情理(超自然主义或理性),而伦理与政治之间的双重性并不要求在亚里士多德的强与马基雅弗利的弱之间作出选择。这一事物反面的危险是混淆两种不同的规则。让强者来吧,再反回去对付对手,依靠耐心、持久、有利的机会,这才是有策略的智者。正因此,不能分开两种解读,一种为伦理的,将我们引向超脱,另一种为政治的,引向操纵(当然从本质上说这并非不道德)。事实上,这种双重性只在我们为它实施精神与自然分离的“伦理-政治”概念时才变得令人困惑,这是属于马基雅弗利者及其伪君子或真诚反驳者共同的习惯。这种双重性对于一个古希腊人来说一点不意外,哪怕他用同中国惯常作法相当不一样的词汇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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